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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能評估,是指根據節能法規、標準,對投資項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學合理進行分析評估。節能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評估依據;項目概況;能源供應情況評估(包括項目所在地能源資源條件以及項目對所在地能源消費的影響評估);項目建設方案節能評估(包括項目選址、總平面布置、生產工藝、用能工藝和用能設備等方面的節能評估);項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評估(包括能源消費量、能源消費結構、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評估);節能措施評估(包括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評估);存在問題及建議等。
實施意義
能源是制約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解決能源問題的根本出路是堅持開發與節約并舉、節約放在首位的方針,大力推進節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在社會建設和經濟發展過程中占據重要地位,對能源資源消耗也占較高比例。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作為一項節能管理制度,對深入貫徹落實節約資源基本國策,嚴把能耗增長源頭關,全面推進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開展節能評估工作的目的是為了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節約資源的基本國策,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避免盲目建設導致的能源浪費和用能不合理現象,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通過項目的節能評估,掌握該項目生產中能源消耗的種類和數量,分析項目的能耗水平及其生產用能效率,將項目能耗與國內國際水平及行業準入條件進行比較;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劃和政策,評價該項目能源利用的合理性、節能措施的可行性、工藝技術的先進性;以及是否符合國家和行業的節能設計標準與規范。通過項目生產對浪費能源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客觀分析,評估項目建設合理利用能源和節能方案的可靠性,并根據促進技術進步的原則提出改進意見,以達到合理利用能源和節約能源的目的。
評估類型
(1)節能技術措施評估
①根據項目用能方案,綜述生產工藝、動力、建筑、給排水、暖通與空調、照明、控制、電氣等方面的具體措施,包括:節能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應用;能源的回收利用,如余熱、余壓、可燃氣體回收利用;資源綜合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等。
②分析節能技術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如生產強度對節能措施有較大影響,可針對不同的生產強度分別評估可行性和合理性。
(2)節能管理措施評估
①按照《能源管理體系要求》(GB/T23331)、《工業企業能源管理導則》(GB/T15587)等標準的要求,評價項目的節能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節能管理機構和人員的設置情況;
②按照《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與管理通則》(GB17167)等標準要求,編制能源計量器具一覽表、能源計量網絡圖等,評價項目能源計量制度建設情況,包括能源統計及監測、計量器具配備、專業人員配置等情況。
(3)單項節能工程評估
①分析評估單項節能工程的工藝流程、設備選型、單項節能量計算方法、單位節能量投資、投資估算及投資回收期等。
②分析單項節能工程的技術指標及可行性。
注:凡不能納入建設項目主導工藝流程(如熱電聯產)和擬分期建設(如高爐爐頂壓差發電)的節能項目,應在可研報告中單列節能工程。
(4)節能措施效果評估
①分析計算主要節能措施的節能量;
②評價項目節能措施效果。單位產品(運輸量、建筑面積)能耗、主要工序能耗、單位投資能耗等指標國際國內對比分析,說明通過采取節能措施,設計指標是否達到同行業國內先進水平或國際先進水平。
(5)節能措施經濟性評估
計算節能技術和管理措施成本及經濟效益,評估節能技術措施、管理措施的經濟可行性。
節能評估評估方法
1. 政策導向判斷法
根據國家及各地的能源發展政策及相關規劃,結合項目所在地的自然條件及能源利用條件對項目的用能方案進行分析評價.
2.標準規范對照法
對照項目應執行的節能標準和規范進行分析與評價,特別是強制性標準、規范及條款應嚴格執行。適用于項目的用能方案、建筑熱工設計方案、設備選型、節能措施等評價。項目的用能方案應滿足相關標準規范的規定;項目的建筑設計、圍護結構的熱工指標、采暖及空調室內設計溫度等應滿足相關標準的規定;設備的選擇應滿足相關標準規范對性能系數及能效比的規定;是否按照相關標準規范的規定采取了適用的節能措施。
3.專家經驗判斷法
利用專家在專業方面的經驗、知識和技能,通過直觀經驗分析的判斷方法。適用于項目用能方案、技術方案、能耗計算中經驗數據的取值、節能措施的評價。根據項目所涉及的相關專業,組織相應的專家,對項目采取的用能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進行分析評價;對能耗計算中經驗數據的取值是否合理可靠進行分析判斷;對項目擬選用節能措施是否適用及可行進行分析評價。
4.產品單耗對比法
根據項目能耗情況,通過項目單位產品的能耗指標與規定的項目能耗準入標準、國際國內同行業先進水平進行對比分析。適用于工業項目工藝方案的選擇、節能措施的效果及能耗計算評價。如不能滿足規定的能耗準入標準,應全面分析產品生產的用能過程,找出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
5.單位面積指標法
民用建筑項目可以根據不同使用功能分別計算單位面積的能耗指標,與類似項目的能耗指標進行對比。如差異較大,則說明擬建項目的方案設計或用能系統等存在問題,然后可根據分品種的單位面積能耗指標進行詳細分析,找出用能系統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
6. 能量平衡分析法
能量平衡是以擬建項目為對象的能量平衡,包括各種能量的收入與支出的平衡,消耗與有效利用及損失之間的數量平衡。能量平衡分析就是根據項目能量平衡的結果,對項目用能情況進行全面、系統地分析,以便明確項目能量利用效率,能量損失的大小、分布與損失發生的原因,以利于確定節能目標,尋找切實可行的節能措施。以上評估方法為節能評估通用的主要方法,可根據項目特點選擇使用。在具體的用能方案評估、能耗數據確定、節能措施評價方面還可以根據需要選擇使用其它評估方法。
7. 堅持節能評估和審查的前置性
對未按規定取得節能審查批準意見和未按規定提交節能登記表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發展改革部門不予審批、核準。
8. 把握全面、突出重點
節能評估評估要求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家發改委《關于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凡需國家批準的項目、省內年新增綜合用能3000tce及以上(或年新增用電300萬kWh及以上)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未進行節能審查或未能通過節能審查的一律不得審批、核準、備案和驗收。對擅自批準項目建設的,依法依規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
(2)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加強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的通知》(發改投資[2006]2787號)節能分析篇(章)應包括項目應遵循的合理用能標準及節能設計規范;建設項目能源消耗種類和數量分析;項目所在地能源供應狀況分析;能耗指標;節能措施和節能效果分析等內容。
能源評估是指通過對建設項目分析,核算該項目的各種能源的消費結構和消費量,核算主要用能設備的能源利用狀況,分析各種節能降耗措施的效果,核算該項目單位產品和單位產值能源效率指標和經濟指標,評價該項目的用能合理性和先進性的一種評價方法。簡稱“能評”。
節能評估評估程序
節能評估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前期準備、選擇評估方法、項目節能評估、形成評估結論、編制節能評估文件、根據評審意見對評估文件進行修改完善等。
節能評估機構在編制節能評估文件時,應與項目建設單位充分溝通。報送節能審查的節能評估文件應由節能評估機構和項目建設單位分別加蓋公章。
前期準備
收集項目相關資料
收集項目的基本情況及用能方面的相關資料,主要包括:
①建設單位基本情況,如建設單位名稱、性質、地址、郵編、法人代表、項目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企業運營總體情況等。
② 項目基本情況,如項目名稱、建設地點(包括位于或接近的主要交通線)、項目性質、投資規模及建設內容、項目工藝方案、總平面布置、主要經濟技術指標、項目進度計劃,改、擴建項目原項目的基本情況,改、擴建項目的評估范圍等。
③ 項目用能情況,如項目主要供、用能系統與設備的選擇,項目所采用的工藝技術、設備方案和工程方案等的能源消耗種類、數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況,改、擴建項目原項目用能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等。
④ 項目所在地的氣候區屬及其主要特征,如年平均氣溫(最冷月和最熱月)、制冷度日數、采暖度日數、極端氣溫與月平均氣溫、日照率等。
⑤ 項目所在地的社會經濟概況,如經濟發展現狀、節能目標、能源供應和消費現狀、重點耗能企業分布及其能源供應消費特點、交通運輸概況等。當現有資料無法完整準確反映項目概況時,可進行現場勘察、調查和測試。現狀調查中,對與節能評估工作密切相關的內容(如能源供應、消費、加工轉換和運輸等),收集信息應全面詳細,并盡可能提供定量數據和圖表。如需采用類比分析法,應按上述要求全面獲取類比工程相關信息。
環境評估
環境影響評估( EIA )可定義為預測項目開發環境后果的過程。環境影響評估旨在評價和表達決策過程中任何可用方法對環境的影響,是確保人員在環境條件下生存的重要方法。是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
簡述編輯
環境影響評價是建立在環境監測技術、污染物擴散規律、環境質量對人體健康影響、自然界自凈能力等基礎上發展而來的一門科學技術,其功能包括判斷功能、預測功能、選擇功能和導向功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2002年施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對規劃和建設項目實施后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提出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進行跟蹤監測的方法與制度。法律強制規定環境影響評價為指導人們開發活動的必須行為,成為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是貫徹“預防為主”環境保護方針的重要手段。
環境影響評價按時間順序分為環境現狀評價、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及環境影響后評價;按評價對象分為規劃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按環境要素分為大氣、地面水、地下水、土壤、聲、固體廢物和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等。
環境影響評價的基本內容包括:建設方案的具體內容,建設地點的環境本底狀況,項目建成實施后可能對環境產生的影響和損害,防止這些影響和損害的對策措施及其經濟技術論證。定義編輯
環境影響評價廣義指對擬議中的人為活動(包括建設項目、資源開發、區域開發、政策、立法、法規等)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包括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也包括對環境的有利影響進行分析、論證的全過程,并在此基礎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對策。
狹義指對擬議中的建設項目在興建前即可行性研究階段,對其選址、設計、施工等過程,特別是運營和生產階段可能帶來的環境影響進行預測和分析,提出相應的防治措施,為項目選址、設計及建成投產后的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
常用術語編輯
(1)環境要素。環境要素也稱作環境基質,是構成人類環境整體的各個獨立的、性質不同的而又服從整體演化規律的基本物質組分。通常是指自然環境要素,包括大氣、水、生物、巖石、土壤以及聲、光、放射性、電磁輻射等。環境要素組成環境的結構單元,環境結構單元組成環境整體或稱為環境系統。
(2)環境遙感。用遙感技術對人類生活和生產環境以及環境各要素的現狀、動態變化發展趨勢,進行研究的各種技術和方法的總稱。具體地說,是利用光學的、電子學的儀器從高空(或遠距離)接收所測物體的反射或輻射電磁波信息。經過加工處理成為能識別的圖像或能用計算機處理的信息,以揭示環境如大氣、陸地、海洋等的形狀、種類、性質及其變化規律。
(3)環境災害。由于人類活動引起環境惡化所導致的災害,是除自然變異因素外的另一重要致災原因。其中氣象水文災害包括:洪澇、酸雨、干旱、霜凍、雪災、沙塵暴、風暴潮、海水入侵。地質地貌災害包括地震、崩塌、雪崩、滑坡、泥石流、地下水漏斗、地面沉降。
(4)環境區劃。環境區劃分為環境要素區劃、環境狀態與功能區劃、綜合環境區劃等。
(5)環境背景值。環境中的水、土壤、大氣、生物等要素,在其自身的形成與發展過程中,還沒有受到外來污染影響下形成的化學元素組分的正常含量。又稱環境本底值。
(6)環境自凈。進入到環境中的污染物,隨著時間的變化不斷降解和消除的現象。
(7)水源地保護。為保證飲用水質量對水源區實施的法律與技術措施。
(8)水質布點采樣。為了反映水環境質量而確定監測采樣點位,采集水樣的全過程。
(9)水質監測。采用物理、化學和生物學的分析技術,對地表水、地下水、工業和生活污水、飲用水等水質進行分析測定的分析過程。
(10)水質模型。天然水體質量變化規律描述或預測的數學模型。
(11)生態影響評價。通過定量地揭示與預測人類活動對生態的影響及其對人類健康與經濟發展的作用分析,來確定一個地區的生態負荷或環境容量。
(12)生物多樣性。一定空間范圍內各種各樣有機體的變異性及其有規律地結合在一起的各種生態復合體總稱。包括基因、物種和生態系統多樣性三個層次。
(13)生物監測。利用生物個體、種群或群落對環境質量及其變化所產生的反應和影響來闡明環境污染的性質、程度和范圍,從生物學角度評價環境質量的性質、程度和范圍,從生物學角度評價環境質量的過程。
(14)生態監測。是觀測與評價生態系統的自然變化及對人為變化所做出的反應,是對各類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的時空格局變量的測定。
(15)背景噪聲。除研究對象以外所有噪聲的總稱。
(16)大氣污染。由于人類活動或自然過程引起某種物質進入大氣或由它轉化而成的二次污染達到一定濃度和持續時間,足以對人體健康、動植物、材料、生態或環境要素產生不良影響或效應的現象。
(17)大氣樣品采樣。采集大氣中污染物的樣品或受污染空氣的樣品,以獲得大氣污染的基本數據。
(18)大氣質量評價。根據人們對大氣質量的具體要求,按照一定的環境標準、評價標準和采用某種評價方法對大氣質量進行定性或定量評估。
分類編輯
1、按照評價對象,環境影響評價可以分為:
(1).規劃環境影響評價;
(2).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2、按照環境要素,環境影響評價可以分為:
(1).大氣環境影響評價;
(2).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
(3).聲環境影響評價:
(4).移生態環境影響評價;
(5).固體廢物環境影響評價。
3、按照時間順序,環境影響評價一般分為:
(1).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2).環境影響預測評價;
(3).環境影響后評價。
環境影響后評價是在規劃或開發建設活動實施后,對環境的實際影響程度進行系統調查和評估。檢查對減少環境影響的措施落實程度和效果,驗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正確可靠性,判斷評價提出的環保措施的有效性,對一些評價時尚未認識到的影響進行分析研究,并采取補救措施,消除不利影響。
技術原則編輯
環境影響評價是一種過程,這種過程重點在決策和開發建設活動開始前,體現出環境影響評價的預防功能。決策后或開發建設活動開始,通過實施環境監測計劃和持續性研究,環境影響評價還在延續,不斷驗證其評價結論,并反饋給決策者和開發者,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其決策和開發建設活動。為體現實施環評的這種作用,在環境影響評價的組織實施中必須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和循環經濟理念,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做到科學、公正和實用,并應遵循以下基本技術原則:
1.與擬議規劃或擬建項目的特點相結合;
2.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和法規;
3.符合流域、區域功能區劃、生態保護規劃和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布局合理;
4.符合清潔生產的原則;
5.符合國家有關生物化學、生物多樣性等生態保護的法規和政策;
6.符合國家資源綜合利用的政策:
7.符合國家土地利用的政策;
8.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總量控制要求;
9.符合污染物達標排放和區域環境質量的要求;
10.正確識別可能的環境影響;
11.選擇適當的預測評價技術方法;
12.環境敏感目標得到有效保護,不利環境影響最小化;
13.替代方案和環境保護措施、技術經濟可行。